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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药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作者:金飞     日期:2019-07-09   点击数:10  

通大院药[2016]33

一、系室主任听课制度

1、要求系室主任每学期听课10学时。

2、每次听课结束后,填写听课记载簿。

3、学期末分别将听课记载簿上报学院。

二、教师预/试讲制度

1、每学期教研室要制定预/试讲计划与教学日历一起报学院办公室。

2、担任理论(实验)课的讲师或高年资助教需进行预试讲。

3、指派教授或副教授级的教师指导青年教师备课。

4、在系室内组织预/试讲,并进行教学效果分析、评价。

5、做好分析评议记录并上报学院办公室。

三、系室集体备课制度

1、凡承担理论课讲授和实验课带教的老师都要参加集体备课。

2、授课教师必须预先完成教案和讲稿的撰写,制作完成相关多媒体课件。

3、系室主任组织实验(实习)带教老师根据带教实际需要制定带教方案。

4、做好集体备课的详细记录。

四、检查性听课制度

1、要求对理论课、实验(实习)课等教学环节进行听课检查。

2、系室主任、秘书、主讲教师均主动听课。

3、每学期教研室安排4-5次。

4、认真填写好听课记载簿。

.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制度

1、每学期期中组织进行教学质量检查活动。

2、根据教务处及学院的要求进行预查自评。

3、写出自查、互查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学院。

4、在自查、互查的基础上学院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

5、学院召开教学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