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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药学院听课制度实施方案

作者:金飞     日期:2019-07-09   点击数:10  

通大院药[2016]40

为及时了解教学状况、处理和解决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加大教学质量监控的力度,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确保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院党政领导、系/教研室负责人、学院教学督导员均按照学院规定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

二、各类人员每学期须听课节数:

 1、院党政领导3-4次(不少于6课)

 2、系/教研室负责人院党政领导3-5次(不少于8课)

 3、院教学督导员4-6次(不少于10课)

三、常年不定期随机听课,听课人员根据需要自行选择课程、任课教师和听课时间。

四、听课者不得提前向被听课者打招呼,以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听课者必须尊重被听课者的劳动,不迟到不早退,每次至少听完一节课。

五、听课者须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将教师授课的主要内容及方式方法等填写在“听课记载簿”中的“主要教学过程”一栏内,同时对被听课者的授课质量做出评价,并将有关意见及时反馈给被听课者本人或学院。

六、每学期听课任务完成后须将听课记载簿送学院办公室。

七、听课者的听课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基本内容。听课评价意见作为教师考核、晋升、评优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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