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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南通大学药学院诚聘海内外英才

作者:金飞     日期:2019-06-14   点击数:1496  

      南通大学药学院因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若干名高层次教学科研人员,现将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领域

药理学、药物毒理学、药物制剂学、中药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化学、化学生物学、分子生物学、药物分析学、生物化学、生命分析化学等研究方向。

二、招聘岗位

(一)特聘副教授:

1、招聘对象:

1)《泰晤士高等教育》大学排名世界前200名高校或学科排名世界前50位高校(研究机构)博士(后);

2)近3年取得优秀业绩的其它高校博士(后);

3)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已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2、招聘待遇:

1)事业单位编制,实行事业单位结构性工资;

2)安家费:世界前200强高校人才/海外高水平及国内双一流大学(学科)人才40万元,其他高校人才30万元;租房补贴每月1000元(领取安家费前);

3)科研启动基金:世界前200强高校或学科排名世界前50位高校人才8万元,其他高校人才4万元。

(二)特聘教授:

1、招聘对象:

1)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省部级政府科技成果一等奖第一完成人;江苏“双创计划”人才项目入选者;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海外著名大学助理教授以上及其他省、直辖市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等。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主要指近几年取得标志性成果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在NatureScienceCell或其子刊(影响因子15分以上)期刊发表代表作论文1篇;或影响因子15分以上的期刊论文1篇,且Nature指数期刊论文1篇;或影响因子10分以上的期刊论文1篇,且JCR一区期刊论文2篇或JCR一区学术期刊论文5篇;或主持并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已具有教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2、招聘待遇:

实行年薪(协议工资)制,上述对象(1)根据工作任务约定,每年不低于40万元,购房款14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300-500万元;上述对象(2)年薪根据协议约定工作任务在25-35万元区间浮动,也可选用结构性工资。购房款10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60万元。

(三)领军人才

1、招聘对象: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国家“千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专家(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三大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以上第一完成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国家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带头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千人计划”短期项目(短期千人)、国家“千人计划”外国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专家(讲座教授)等国家级人才项目,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四青人才”,以及海外著名大学副教授以上等。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招聘待遇:

实行年薪(协议工资)制,上述对象(1)采用“一人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为应聘者提供极富竞争力的年薪、住房、实验室和科研经费等,具体待遇面议;上述对象(2)根据工作任务约定每年不低于80万元,购房款25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500-1000万元。

三、应聘材料

1)应聘者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最高学历、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2)个人学习、研究、工作经历及研究计划;

3)学历、学位证书和职称证明的复印件;

4)目前从事的工作领域和主要业绩;

5)反映本人工作业绩的材料,包括近五年来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PDF文档限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主要完成的科研项目、获得的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和授权专利证书的复印件等。

6)留学人员回国证明等其它证明材料。

欢迎依托南通大学申报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人才项目:国家“千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江苏“双创计划”、江苏特聘教授等各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成功申报人才项目可按上述人才招聘对象享受相应待遇。

四、联系方式

南通大学药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朱卫忠(15806292520),

电话:0513-85051859,传真:0513-85051858

E-mailzhuwz@ntu.edu.cnntuyxy@ntu.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启秀路193号楼

邮编:22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