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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药学院青年教师培训方案

作者:金飞     日期:2019-07-09   点击数:10  

通大院药[2016]56

为加强对我院青年教师的培养,造就一支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有强烈事业心和奉献精神,业务上高素质、高水平,充满活力的骨干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对象

35岁以内属初、中级技术职务者,以及35岁以内非高等学校副高技术人员调入本院后两年内,应制订青年教师培养方案。

二、培养办法与要求

 1、青年教师培养方案的周期一般为3-5年,其中,初级技术职务期间的培养结束并晋升为中级技术职称后,进入第二个培养周期;中级职称者的培养周期一般为三年。

 2、青年教师培养方案的制定应体现个人发展兴趣与学校、学院发展需求相统一的原则。青年教师培养方案的制定,对不具备中级职称者,以教学能力培养为重点;对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以科研能力培养为重点。培养方案(附表1)由培养对象个人填写,指导教师签字,系室审查,报学院批准。

 3、指导教师由青年教师个人聘请、教师本人愿意的原则,由系室督促落实。每位青年教师可以聘请1-2位指导教师,其中一位必须是本系室同一学科的教师;另一位可以是本学院其他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以指导不具备中级职称的青年教师;高级职称者,指导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

 4.建立导师制,落实专人指导培养。指导教师的主要责任与义务在于:

1)指导青年教师备课,传授讲课经验,提高其教学技艺与教学水平。

2)指导青年教师开展科研工作,支持青年教师进行教学改革与科研课题立项标书的申请。

3)督促与指导青年教师搞好专业技术理论与技能的自学。

4)指导青年教师写作专业技术论文。

5)在思想政治与生活方面给予必要的关怀。

6)每学期听取一次青年教师本人培养计划执行的情况汇报,并提出相应要求。

 5、每位青年教师在培养期间,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岗前培训、相关专题讲座,争取参加校外的进修学习或短期培训1次。

 6、青年教师认真学习本专业课程的理论知识和相关技术,全面跟班听课2轮,认真作听课笔记,参加学生的期末考试。

 7、青年教师开始讲课时,教研室必须认真组织试讲,通过后方可正式上讲台面向学生授课;最初2轮讲课必须采用传统授课方式(板书和挂图),然后才能利用多媒体进行授课。

 8、积极参加院内组织的青年教师教学试讲与竞赛,争取参加学校的青年教师教学演讲比赛。

 9.聘请督导员及学院领导组成的听课指导小组,每学年听每位青年教师1-2次课;对每一位被听课教师要及时给出一个综合评价并写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适当时间召集被听课教师,由听课小组对每一位授课教师进行点评。

 10、每位青年教师在培养期间,至少公开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专业技术论文1篇,参加科研项目1项。

 11、青年教师应自觉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接受学校与学院开展的职业道德教育,陶冶情操,爱岗敬业,努力完成各项学习与工作任务。

三、考核

学院将制定对青年教师的考核指标,定期进行考核。对表现好的,进行表扬和奖励;欠佳的给予鞭策和鼓励,促使其提高。

 1、青年教师每学期向指导教师口头汇报一次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并听取老师的指导意见。

 2、每学年度书面向学院汇报一次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并由指导教师和系主任签字,写出审查和指导意见。

 3、由青年教师培养对象每学年度填写一份《药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表》,指导教师与系主任审查签字。

 4、学院参照督导及学院领导组成的听课指导小组的评价意见,综合写出学院的意见,并在适当的时间给予公布。

 5、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评价标准如下:

 A等:全部完成培养计划,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指导教师与系室其他教师反应均很好。

 B等:基本完成培养计划,达到预期目标,指导教师与系室其他教师反应基本满意。

 C等:未能完成培养计划,未达到预期目标,指导教师与系室其他教师反应不满意。

四、鼓励措施

对努力工作、认真钻研、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教师,将采取以下鼓励措施:

 1、学院为青年教师争取有关经费资助。

 2、优先推荐各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3、优先推荐各级教研和科研项目的投标。

 4、优先安排参加省内外进修学习与短期培训。

 5、优先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1

南通大学药学院青年教师培养方案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职 称


所在系室


指导教师


培养周期

月至月止

培养总体目标

分年度培养计划


指导教师意见


系室意见


药学院意见


注:本表一式四份,学院、系室各存档一份,青年教师与教学导师各留一份。


2

南通大学药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职 称


培养周期

  年至

考核年度


本年度计划内容


本年度培养计划执行情况

指导教师评议意见



系室评议意见(含等级评议)

学院意见

注:本表一式四份,学院、系室各存档一份,青年教师与教学导师各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