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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药学院青年教师跟班听课制度实施办法

作者:金飞     日期:2019-07-09   点击数:3533  

通大院药[2016]44

为加强对我院青年教师的培养,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造就一支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有强烈事业心和奉献精神,业务上高素质、高水平,充满活力的骨干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跟班听课对象与听课内容

凡工作未满三年的青年教师均需参加跟班听课,每学期应完成72个学时本教研室相关主干课程的听课任务,即每周至少听课4学时,听课周期为三年。

二、听课者可到学院办公室查看和选择具体的听课时间和听课地点,并及时将听课计划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三、听课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听课任务,外出学习或开会等影响正常听课时,应在回院后及时补听。

四、听课者必须尊重被听课者的劳动,不得迟到和早退,每次至少听完一节课。

五、听课者须认真作好听课笔记,学期末将听课笔记交学院办公室。

六、学院将不定期地对以上听课人员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检查。

七、听课者的听课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成绩,将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聘的一项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