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2023年职称初定公示
作者:金飞
日期: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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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药学院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定聘专家审查委员会核定,江宇、刘以畅老师符合讲师定职的认定条件,特此公示。
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3年3月24日之前与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3-85051726。
南通大学药学院
2023年3月20日